神学硕士

毕业学分 32 │ 专读1-2年 │ 兼读4年

课程目的

神学硕士课程是一个专门训练,旨在为基督教事工、专业牧职事奉、神学研究、神学教育等范畴培育领袖。

 

课程目标

  • 在一般神学研究的处境中,深化学生对主修范围或课题的认识。
  • 提升学生运用与主修范围相关的研究资源及方法之能力。
  • 加强学生作建构性提问的能力。
  • 并训练学生思考其研究课题与自身所处的社会及文化处境之间的关係。

 

入学要求

  • 持本院认可的道学硕士学位或同等学歷;或须同时持有文学硕士(神学)学位或同等学歷,及另一个学术性的硕士学位;或须同时持有文学硕士(神学)学位及其后修毕的神学研究高级文凭。以上要求的学歷之学业平均点数(GPA)均须达3.00或以上;及
  • 学习计划书;及
  • 推荐信三封:包括一位神学院的教授、一位专门于拟主修范围的教授或学者,及一位所属教会的牧者;及
  • 学期论文/学术专文;及
  • 申请人须参加一个四小时的入学笔试,并要取得合格成绩,以证明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神学知识及能力。

 

语文要求

  • 学生须具备研究程度的英语能力。
  • 若学生主修新约圣经或旧约圣经,须具曾经修读9学分希腊文(主修新约)或9学分希伯来文(主修旧约)的学歷;未持有相关学歷者,如获取录,须于修学期间在本院补修相关科目,惟该学分不会计算入毕业学分内。
     

主修范围

 

圣经神学
 旧约圣经
 新约圣经
 犹太研究

 

系统神学
 教义学
 教会歷史
 歷史神学
 信义宗传统研究
 基督教伦理

 

实用神学
 教会牧养及领导
 基督教辅导
 教牧辅导
 基督教教育
 基督教社关服侍学
 灵修学
 崇拜及礼仪
 宣教及文化

 

继续进修

持有神学硕士学位者,可以申请继续进修本院的博士课程。

课程设计

(括号内标註科目学分)

 

本课程设有两个学习组别:

 

A组:

学生在课程中完成论文写作,计8学分。学生另须选修24学分的科目,当中包括最少12学分与论文课题相关的科目。而毕业论文会由论文指导及第二论文指导评审。

 

主修范围指定选修科(3科)(12)

自由选修科(3科)(12)

论文 (8)

 

B组:

学生以修读科目的形式完成全部32学分,包括在主修范围内修读最少20学分的科目。在主修范围所修的科目须包括短文作业。

 

主修范围指定选修科(5科)(20)

自由选修科(3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