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靈修指導碩士

畢業學分 42 │ 2-6年

課程目標

基督教靈修指導碩士課程為裝備教牧及信徒領袖以基督教靈修指導為重點從事靈命培育事工。期望學生完成課程後,能夠:

  • 在基督教信仰和傳統的基礎上學習基督教靈修指導及其實踐;
  • 按聖經,教會傳統和神學,研習與靈修學相關的課題;
  • 參考社會科學,特別是心理學和臨床心理學,加強對人生和生命指導過程的認識;
  • 透過體驗式學習,更有效掌握生命轉化的歷程,引領信徒靈命成長;
  • 對不同的知識理論,作具批判性的神學反思,並將反思所得與個人及事工經驗作整合;
  • 有效運用知識和技巧,建構適切其處境的靈命培育事工。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及
  • 曾修讀兩門聖經科(6學分),若未曾修讀者獲得取錄,須於修學期間在本院以額外學分補修科目;及
  • 申請人須已接受洗禮滿一年;及
  • 具參與靈命培育相關的退修及接受靈修指導的經驗;及
  • 持良好的進修意向、委身心志、品格素質;及
  • 具追求學術和個人發展的學術研究能力。

 

繼續進修

持基督教靈修指導碩士學位者,可以申請繼續進修本院道學碩士/專題研究碩士/文學碩士(神學)課程,並可獲學分豁免。

課程設計

(括號內標註科目學分)

 

i) 核心科

 CT1000基督教倫理導論 (3)

 DM2009教義學(單元A)(3)

 CP2011基本輔導技巧 (3)

 SW2000禱告視窗 (3)

 SW2026靈修指導實踐 (3)

 SW2027/PT2062靈修工作坊及靜修營 (3)

 SW2029依納爵靈修及明辨 (3)

 SW3019靈修指導實習 (3)

 

ii) 基督教靈修(SW)範圍指定選修科

選修6 (18)

 

iii)  其他

個人靈修指導(每年最少5節)

 

備註:持主修基督教的學士學位者(包括基督教靈修學科12學分),可獲豁免最多18學分。